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0-04-13 10:55:36 来源: 本站原创
一、 采购项目编号: ZJSXCG20200301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四、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瑞安市环卫管理中心智慧环卫指挥中心大屏显示系统采购 | 1 | 1200000 | 项 | 瑞安市环卫管理中心智慧环卫指挥中心大屏显示系统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 财政预算价:人民币120万元 |
五、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获取时间: 2020年4月13日至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 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操作路径: 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在线获取,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不收取磋商文件工本费。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1、时间: 2020年5月7日上午09:00止(北京时间);
2、方式: ①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②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可选):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2635475953@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送达时间以指定邮箱接收的邮件时间为准)。
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年5月7日9:00。
九、磋商地址: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投标)。
十、磋商保证金: 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需登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各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办理时间。
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关键字“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或者选择“部门窗口—省财政厅—行政裁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在线投诉。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相关文书均在线送达,政府采购投诉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6、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磋商供应商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
7、根据浙财采监〔2012〕11号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满足此规定,方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8、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及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单位负责人同意,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志彬
联系电话: 13806532160
传真: 0577-66805115
地址: 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导航路288号二楼
2、采购人名称: 瑞安市环卫管理中心
联系人: 池一锦
联系电话: 13967779228
传真: /
地址: 瑞安市玉海街道东塔大厦4-1-30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577-65827567
传真: 0577-65827570
地址: 瑞安市财税大楼1503室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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