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海淀教科院无学生信息化项目-软件平台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2020年海淀教科院无学生信息化项目-软件平台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 0610-2041NF020108 海采(2020)016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隋志亮、白辰
项目联系电话:010-8404569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美丽园中路美丽园甲1号
联系方式:肖老师 010-834286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隋志亮、白辰 010-8404569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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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用途 |
用于2020年海淀教科院无学生信息化项目-软件平台运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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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 |
第一包:通过运维,协调系统各功能模块的运作,有效预防问题的产生,主动发现故障隐患,及时预警,降低使用成本,保证内测管理系统稳定运行; 通过维护,保障教学互动平台平稳流畅运行,保障师生正常使用平台进行教学活动。 第二包:保证现有平台的持续维护,保障区内教师、学生、教育管理者对相关数据的使用需求,包括数据获取、数据对接处理、市区校相应数据的交换、相关数据的展示分析等,并根据实际业务和应用场景不断完善现有软件平台,同时为我区各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账号数据服务和问题处理服务。 第三包:在保证平台网络安全及平台正常运行前提上,增强平台界面优化,增加更有吸引力的资源素材,增加网站互动性,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无不良记录(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5.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14日 09:00至2020年04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bjhd.gov.cn/ggzyjy/)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同时在我公司网站(www.bitc.cc)完成免费注册,以便进行后续投标活动。 文件免费。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5月1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 2020年05月1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六层第三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投标报名程序:
(1)办理北京市法人一证通CA数字证书
请登录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bjhd.gov.cn/),查阅【服务指南】——【CA办理】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新用户注册
取得CA数字证书后,请登录网站主页(http://ggzyjy.bjhd.gov.cn/),选择【网上办事】——【投标人】栏目,应用CA数字证书进行新用户注册。
(3)采购文件下载及投标报名
完成注册后,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下载预览采购文件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报名,视同放弃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4. 投标人可同时投多包,但只可中标一包。
5.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人员健康承诺的通知》要求,供应商代表在开标当日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人员健康承诺书》。自2020年2月28日起,不能提供此承诺书的人员不得进入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诺书模板见附件。(详见http://www.bjhd.gov.cn/ggzyjy/zhdtTzgg/18483003.jhtml)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落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