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智慧物业平台建设项目(运营中心建设与智能化改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地铁智慧物业平台建设项目(运营中心建设与智能化改造) 招标人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广州地铁智慧物业平台建设项目(运营中心建设与智能化改造) 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概况: 围绕智慧物业平台建设要求, 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 及有关资料及说明,通过本项目开展智慧物业平台附属智能化系统、运营监控中心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系统质保、验收,及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升级等技术服务与支持。
(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在万胜广场对智慧物业平台附属的万胜广场区域的访客及出口控制、信息发布等相关智能化系统设备进行采购安装,包括智慧物业平台运营监控中心的设备、基础架构资源、平台二级等保采购、运营商专线租用、总集成服务及软件开发服务等设备及服务采购与安装实施。
(3)工程建设地点: 广州市
(4) 工程 建设工期: 详见用户需求书
(5)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6)本标段招标内容(包括设备名称、数量): 详见用户需求书
(7)本标段招标控制价: 15074696.11 元
(8)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用户需求书
(9)交货地点: 广州市
(10)交货期: 详见用户需求书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下述 资质,具备 下述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6年 1 月1日至投标登记截止日,具备质量合格且已完成验收的合同金额在 1000万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及【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3.1.3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 附件三 的格式和内容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② 在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详见 附件一 ) 。
③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 2020 年4月21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④ 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本公告上述第 3.1 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且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标候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0 年 4 月 15 日 0 时 0 分至 2020 年 4 月 21 日 23 时 59 分。
注:本项目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2 (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至 2020 年 4 月 21 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1楼 44号窗口) 持《投标登记申请表》购买招标文件。
4.3 ( A)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1(A)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2020 年 5 月 15 日 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6 开标室 。
5.2 ( 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详见招标公告 附件二 ),其中《投标登记申请表》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5.4 如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公告发布时间。
开标时间: 2020 年 5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 http://www.gzmtr.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1 招标人连续两次以上招标失败的项目,需要调整招标方式的,应按《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 2017〕 5号)的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
9.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电话: ( 020) 83106760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号万胜广场 A座 。
9.3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9.4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号万胜广场 A 座 系 人: 林生 联 系 人: 邓先生、赵小姐
电 话: 020-83158867 电 话: 020-37860734 、 37861031
电子邮件: linzhen@gzmtr.com 电子邮件: dengjunqiang@ebidding.com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座
联系人: 薛敏
电话: 020-8310676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座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三: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15 日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
被拒绝单位名称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5 |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6 |
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7 |
广州通极胜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
8 |
广州艾库仑商贸有限公司 |
9 |
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0 |
广州市黄埔乐天实业有限公司 |
11 |
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2 |
四川资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3 |
四川新力光源股份有限公司 |
14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
15 |
中铁广州建设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6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7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8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9 |
湖南省湘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 |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1 |
成都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2 |
广州市纳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3 |
戴斌(一级建造师注册号:鲁137060807702) |
24 |
谷剑波(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3067)(已注销注册) |
25 |
廖文江(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5001452) |
26 |
肖志云(一级建造师注册号:粤144070805321)(已变更注册变更后注册号:川144070805321) |
27 |
陈景袖(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02133) |
28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29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30 |
肖学全(一级建造师注册号:川151060802021) |
31 |
代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021) |
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接收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接收确认,提交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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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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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的 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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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接收情况 |
双方签名确认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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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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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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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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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两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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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投标登记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
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网站查询到存在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