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虚拟化平台扩容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
一、采购人:淄博市公安局
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18号
联系方式:曹女士 0533-218927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盛泰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69号五楼
联系方式:翟女士 13070659571
二、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公安局虚拟化平台扩容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30020200200010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人民币) |
A |
1 |
淄博市公安局虚拟化平台扩容项目 |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与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04万元 |
三、采购需求:详见本项目需求公示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4月21日8时30分至2020年4月26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下载。已报名供应商请于2020年4月26日17时00分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逾期未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
①本项目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报名。已经完成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点击报名。未注册的企业需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企业会员系统”免费注册(注册类型:供应商)后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33-2270010,咨询时间:北京时间8:30-11:3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②为满足信息公开和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需要,报名供应商需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未注册的报名供应商须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
③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获取,请供应商报名后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请各供应商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
五、公告期限: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6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招投标。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当在2020年5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未加密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柳泉路北首淄博市十一中北邻>)。
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
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1-880-7619。
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1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柳泉路北首淄博市十一中北邻>)。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女士、翟女士联系方式:13561699721、13070659571
邮箱:shengtaizb@126.com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为切实做好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有关工作,特作出如下要求:
(1)本项目各供应商委派授权委托人仅限1人参加开标会议。
(2)请各投标单位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走专门设置的投标单位进出口通道,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信息登记。
(3)请各投标人依次进行签到,人与人之间要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自行携带签字笔,避免现场交叉使用。
(4)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应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并按疫情防护要求做好有效防护措施,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
(5)出现感冒发烧症状、未按疫情防护要求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活动现场。
(6)请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疫情期间交通通行情况,合理做好出行规划。
(7)为了做好投标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所在地防疫防控部门出具的投标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等证明或按填写《参加现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标企业(供应商)有关情况申报表》(见附件)进行承诺,投标签到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开标活动。同时,如有不实,承担相应责任。
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投标单位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发布人:山东中盛泰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