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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人民政府机关智慧杨柳青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4-21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人民政府机关 智慧杨柳青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0-TDSR-019)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 天津泰达森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智慧杨柳青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智慧杨柳青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20-TDSR-019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2,891 2,89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三、项目预算
2891.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注:本次采购项目符合中小企业中的小型和微型标准,磋商单位根据政策规定,考虑自身是否符合划分标准。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规定,小型和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附件为准。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4-21 到 2020-04-26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根据国务院会议精神,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为网上操作,具体步骤请联系项目联系人咨询相关事宜。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5-12 09:30
2.开标时间: 2020-05-12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28号档案楼二楼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工
2.联系方式:022-6086515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2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梁先生:2793316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泰达森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10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0865155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泰达森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泰达森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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