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森林公安局应急视频传输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延边森林公安局应急视频传输系统项目已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批复文件(项目采购X[20200219]-0305号)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延边森林公安局,资金来源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批复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延边森林公安局应急视频传输系统项目 2.2项目编号:JLJHZB-2020-C0009 2.3招标范围、用途:应急视频传输系统(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招标需求部分)。 2.4地点:吉林省延边森林公安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769号)。 2.5交货期:合同订立后30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2.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2.9采购预算:88.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的,提供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出具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2018年)(加盖财务专用章)(若投标人为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近三年(2017年-2019年)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 3.5具有开标日前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证明;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3.7供应商应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加盖公章)。 3.8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9不接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CA认证办理 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联系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服务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服务咨询QQ:800805008 )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取得CA认证后,请于2020年4月21日上午8:30时至2020年4月23日下午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 “CA登录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报名 3.1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23日下午16:00时 3.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开标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延边森林公安局 地 址:吉林省延边森林公安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769号) 联系人:肖警官 电 话:0433-809902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伟峰东樾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431-80531835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注:1、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2、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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