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第二小学消防工程项目 己获得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体局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第二小学消防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 郑经建招字(2019)第 49 号
2.2项目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要求: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第二小学消防工程项目,包含消防水、火灾自动报警、防火门监控、电气火灾漏电、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气体灭火控制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等图纸所示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 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
3.2 财务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即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2016、2017、2018连续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2019年1月1日以来单位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7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600万元(含)以上消防项目业绩合同,投标时提供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
3.4信誉要求:
3.4.1 2017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等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
3.4.2 投标时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问题。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4.3 投标人须承诺2017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
3.4.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
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企业;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
3.5 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没有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注册人员,投标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2019年7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
3.5.2代表本单位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2019年7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3.6.2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 2020年04月23日至2020年04月28日17:00时,请登录“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进入“交易主体登录-工程建设”系统并按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
4.2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
4.3招标文件费5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用现金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4.4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zzsggzy.com/)“办事指南”栏目下载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并使用安装后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11时30分。
5.2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s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中。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注:(1)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4)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已到不可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
(5)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5.7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6.2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招标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体局
单位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与经开第二大街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559677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6、19层
联系人:周圆芳 沈政 位小坤 刘梦柯
联系电话:0371-69092276 61311902
电子邮箱: hnyx1917@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86569809
邮箱:jkqjsjzb@163.com
传真:0371-66781789
通讯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第八大街经开区管委会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