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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鞋艺小镇智慧工程(一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0-04-29 来源:浙江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0-04-29 10:28:50 来源: 本站原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鹿城中国鞋都产业园区服务中心委托,就所需鞋艺小镇智慧工程(一期)项目以公开方式进行政府分散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鞋艺小镇智慧工程(一期)项目的建设及维护(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一部分),采购预算金额为554.3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要求: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公布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特定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通用要求,投标时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供应商在“政采云”(http://zfcg.czt.zj.gov.cn)上自主报名,未注册政采云账号的供应商请尽早办理,客服电话400-881-7190。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 9:30-11:30,下午 2:30-4:30, 法定休息日除外)

3、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4、采购文件售价:0元;

5、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网上自主报名后即可;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9时30分00秒;

递交地点: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投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须插入CA锁。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进行查阅。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5、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顺丰快递邮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在2020年5月19日11时00分之前到达温州市洛河路18号C幢6楼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否则视作投标人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6、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7、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单位负责人同意,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重要提醒:解密用的CA为制作投标文件的CA。

8、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签收工作后,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所有投标文件的开封过程的有关内容,并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监督人员签字确认。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须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9、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详见:“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

10、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洛河路18号C幢6楼,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13505771347;

11、本招标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潜在投标人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12、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温州鹿城中国鞋都产业园区服务中心

地点:鞋都三期总部经济园A12

联系人: 金女士

联系电话: 0577-88750358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 温州市洛河路18号C幢6楼

项目负责人:许挺

联系电话:13505771347

联系人:郑先生 吴先生

联系电话: 13857753650 1881488070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电话:0577-88359173联系人:黄先生

七、投标保证金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温州鹿城中国鞋都产业园区服务中心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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