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广播电视节目编目及自动编目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广播电视节目编目及自动编目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TC200802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莉 师杉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50 621081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联系方式:田贺 010-860914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丽莉 师杉 010-62108150 6210815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广播电视节目编目及自动编目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项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采购人提供广播电视节目编目及自动编目系统技术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30日 09:00至2020年05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5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 2020年05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线上开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有意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以下步骤操作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2 .2.1首次注册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平台”),点击“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
2.2.2已在平台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后点击“寻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投标人选中需要投标的包“加入购物车”。
2.2.3在“购标审核”阶段上传“保密承诺”(格式附后)盖章扫描件。
2.2.4审核通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选择相应项目后的“购买招标文件”按钮,选择相应标包“去结算”并下单,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人民币(本项目仅支持【网上支付】方式,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00元/包。平台交易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2.3 CA证书办理: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尽快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联系申请办理北京CA证书的购买事宜,以免延误投标。已办理北京CA公司签章且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单位不需重复办理。CA证书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1年内有效。
2.4如有操作疑问或CA办理咨询请按以下方式与中招联合平台技术支持联系:客服电话:010-86397110、010-62108037(客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7时00分)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广播电视节目编目及自动编目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保密承诺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
关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广播电视节目编目及自动编目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200802S)项目,我方承诺如下:
我方将对招标文件文件内容保密,不向无关人员透露,不复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转让第三方。
我方承诺遵守保密承诺。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3、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电话:010-62108150 62108152
联系人:王丽莉 师杉
传 真:010-62108149
邮 箱: cntc8@cntcitc.cn
4、本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