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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岳峰派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5-06 来源:福建福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招标

受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11]HK[GK]2020003、福州市公安局岳峰派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111]HK[GK]2020003

2、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岳峰派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信息化建设项目 1(项) 4,990,778.0000
4990778 99815
2
2-1 信息化监理服务 1(项) 104,000.0000
104000 208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2)。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有属国家的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强制节能等),须承诺若其中标后,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技术参数中有要求提供的,以技术参数中为准。

包:2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5-01 00:05报名截止时间:2020-05-15 23:55

9、投标截止时间:2020-05-21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05-21 09:30,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B区401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桂溪路198号

联系人姓名:陈惠达

联系电话:0591-87329392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建筑设计创意园B区401

项目联系人:许燕虹

联系电话:0591-8757802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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