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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办公中心东配楼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5-07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办公中心东配楼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DCZ-2020-H017)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静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委托, 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办公中心东配楼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办公中心东配楼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KDCZ-2020-H017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符合项目对应的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限 31.9
 
三、项目预算
31.9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招标的项目。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注:以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应为与原件一致并加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与磋商文件装订在一起一并提交):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公证书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交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部门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验资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设备及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交2019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提供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磋商现场人员要求: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需有法人代表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tjgp.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七)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项目同一包磋商的。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5-07到 2020-05-12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底商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现场发售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6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05-18 13: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5-18 13: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底商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女士
2.联系电话:022-6855668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郭女士:6861000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底商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855668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静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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