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的委托,江苏鸿渐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JSHJ2020-XC-G-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项目
三、采购需求:
相城区应急管理局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的工作部署,拟开展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充分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设计合理适用的业务数据分析模型,挖掘分析安全生产监管数据内在价值,对全区应急救援指挥、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及事故情况进行精准分析,实现安全生产企业的风险分级、评价、决策、预测及预警等功能,同时结合城市三维、监控视频及应急信息,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决策支持能力,增强政府应对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通过构建“大数据、大支撑、大安全”服务平台,切实实现安全生产事故预测预判、风险防控及应急救援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目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数据治理系统(包含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信息化系统)、值班值守场所信息化系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及指挥场所设备安装。
四、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肆佰陆拾贰万伍仟柒佰元整(¥4625700.00)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申领CA。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二)登录报名。
1、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政府采购”,点击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投标确认函,供应商须进行签章后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2、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三)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谈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投标确认函、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谈判、磋商)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推送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五)保证金。供应商携带本票、汇票至投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代理机构,保证金收退按照《关于苏州市级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收退事宜的指导意见》(苏财购字〔2016〕17号)及后续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14日。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5月29日13:00~13: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5月29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1号开标室
九、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29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1号开标室
十、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郑杰
联系电话:17712660831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渐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5楼
邮政编码:215131
联 系 人:顾菲儿 周纯
联系电话:0512-87770870
传 真:0512-87770870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1、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见本公告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0512-67591005、0512-67591006
十三、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江苏鸿渐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