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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崇信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5-12 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招标

崇信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招标公告

甘肃中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崇信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的委托,就“崇信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CICEC(GS)PL20200426

二、采购内容、预算价及评标办法

1.采购内容:

序列

名称

项目

金额

预算

第1包

核心赋能包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

300万

560万

品牌网货供应中心建设运营

260万

第2包

品牌旅游包

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推广

150万

280万

乡村旅游体系建设运营

130万

第3包

溯源大数据包

农产品溯源品控体系建设运营

100万

140万

电子商务大数据系统建设运营

40万

第4包

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运营包

乡(镇)电商服务站改造升级

60万

160万

村级服务点新建、改造升级

100万

第5包

仓储物流和电商人才培训包

县级物流分拨分发中心建设运营

200万

1060万

县级冷链仓储物流中心建设运营

310万

乡村物流配送站点建设运营

150万

电商人才培训

200万

电商产业园区配建

配建一座崇信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总面积≥20亩

县级配套资金200万

 

(具体实施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预算价:总预算价2200万元(投标人报价高于各包段预算总价及分项实施内容控制价者均视为无效投标)。

3.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的项目完工期和指定的项目实施(交付)地点。

2、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以货物(包含安装调试达到正常使用)或服务达到项目要求通过项目整体验收为准。

4、其他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为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还需要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外地企业若查询不到信用甘肃,以查询企业所在地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借用和挂靠资格投标。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说明:招标文件所述的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单位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资料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5月12日00 时00 分00 秒至2020 年5月18日23 时59 分59 秒(不含节假日),有意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标。如有疑问,可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0931-4267890。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 年6月2日9时00 分00 秒(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 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3、各投标人可通过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单击通知公告栏中“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告”(http://www.plsggzyjy.cn/f/news/5716/info)查阅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并按操作指南要求做好开标准备工作。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为:0931-4267890;17797661558;17797661556。

4、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中段甘肃银行平凉分行办公楼(绿地广场甘肃银行大厦一楼营业厅)

(1)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2)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投标人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标段(包)的,应该按标段(包)逐笔交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信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团结路276号

联系人姓名:赵路平

联系电话:0933-613204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绿地广场金润国际一号楼8楼801室

联系人姓名:韩欢

联系电话:0933-8236690 18919332203

联系邮箱: 1531218078@qq.com

监督部门:崇信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崇信县城新西街3号

联系方式:0933-612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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