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天津市水环境监控系统运维项目(北部城区河道及泵站) (项目编号:CJXSZB-2020-001)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委托, 天津市畅江鑫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水环境监控系统运维项目(北部城区河道及泵站)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水环境监控系统运维项目(北部城区河道及泵站)
2.项目编号:CJXSZB-2020-00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对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已建成的8座水质在线监测基站进行一年的运营维护服务,保证基站的设施、设备完好,环境条件达标,设备运转正常,检测准确,监测数据的传输率、有效率均在95%以上,包括对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所有分析仪器维护、增配两台总磷分析仪器,维修服务,备品备件的提供及更换,分析仪器所需试剂的提供及更换,日常巡检,分析仪器校准,故障处理,突发性应急处置等相关服务。(不接受进口产品)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否 |
176 |
176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对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已建成的8座水质在线监测基站进行一年的运营维护服务,保证基站的设施、设备完好,环境条件达标,设备运转正常,检测准确,监测数据的传输率、有效率均在95%以上,包括对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所有分析仪器维护、增配两台总磷分析仪器,维修服务,备品备件的提供及更换,分析仪器所需试剂的提供及更换,日常巡检,分析仪器校准,故障处理,突发性应急处置等相关服务。 |
三、项目预算
176.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3、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执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5-12 到 2020-05-19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0号宝钢北方大厦701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为保证开具发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6-02 09:30
2.开标时间: 2020-06-02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0号宝钢北方大厦701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迟淋琳
2.联系方式:022-5837029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老师:022-8432308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畅江鑫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0号宝钢北方大厦7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99040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畅江鑫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市畅江鑫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