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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化工园环境监控预警和风险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运维项目招标

2020-05-13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吴中化工园环境监控预警和风险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RQ2020-WZ-G-010

二、招标项目需求: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所需的吴中化工园环境监控预警和风险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运维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环境监控预警和风险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响应国家及地方管理部门加强环境质量监控预警和风险应急管控能力建设的要求下建立的,平台包含覆盖化工集中区的一企一档数据库,大气环境质量在线监控、厂界与敏感点有毒有害气体监控、应急流动观测车等全方位监控预警网络,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了对园区安全和环保的一体化管理,并建设了流程化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为园区应急救援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平台主要配置了大气预警站、化工集中区内大气预警站、化工集中区边界大气预警站、化工集中区周边敏感点大气预警站、应急流动监测车以及监控中心硬件设备和软件等。平台项目用房约650平方米,设办公室、实验室、大气预警站站房、计算机房、控制室、会议室、监控中心各一间,位于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宝通路1号院内办公楼3楼,其余外场大气预警站布设于化工集中区内及周边15个点位。

(二)运维内容

运维过程中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监测监控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监控中心值班并处理环境污染应急预警信息,驾驶应急流动监测车赴现场监测采样,驾驶无人机航拍;

2、监测监控设备的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监控中心硬件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维修,监控中心应用软件平台的维护,应急流动监测车及车载监测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维修,无人机的维护保养及维修,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及维修;

3、大气预警站点的系统质量管理。

4、化工集中区环境巡查,化工集中区企业调查,对企业环境信息定期进行维护。

运维过程中需达到以下要求:

1、所获取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单站设备运行率必须高于90%(含),准确率必须高于80%(含),异常情况处理率100%。(除特殊原因:如无网络、停电等非人为因素外;设备运行率是指已上传数据量与应上传数据量之比;数据准确率是指有效数据量与应上传数据量之比。)

2、保证监控中心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遇到环境预警信息时,排除仪器故障因素后,按照预警级别及时上报领导及上级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将预警应急信息存档。

(三)总体要求

1、运维方应至少配备4名全日制运维人员(运维人员需本科及以上学历、至少具备2年以上运行维护经验),5名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在需求单位所提供的办公场所常驻。

2、运维方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质量控制设备,包括配套的流量计、各种标气等。耗材按照至少半年消耗量配置。

3、运维方应为运维人员配备专用仪器维修工具(包括万用表、工具箱等)、通讯调试工具(包括各种硬件接口线、改线工具、接口调试软件及常用零部件等)。

4、运维方需保证仪器故障发生时间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对于一些易于排除的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应在10个工作日之内更换相同型号的新仪器。

5、在大气预警系统代维及管理期间,运维方应严格按照业主制订的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理的系统及仪器设备进行规范操作和精心维护及必要维修,保证系统及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系统及仪器设备考核指标要求。

6、运维方需制定的大气预警站运行维护细则,做好运维质控管理等工作。

(四)具体要求

1、一般要求

(1)保持平台所在办公场所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

(2)检查供电、电话通讯、宽带网络、无线网络的情况,保证系统平台的正常运行。

(3)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25℃左右,湿度保持在80%RH以下。

(4)监控中心实行人员轮流值班制,遇法定节假日照常值班,严格遵守各项监控措施,确保监控平台24小时不间断正常运行。

(5)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严禁非工作人员操作监控设备,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6)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将监测监控数据资料和有关文件外传。

(7)监测站房和监控中心要做好人员出入管理,检查人员和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应报领导同意,并登记签字。

(8)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

(9)严格按照仪器设备使用说明定期更换耗材以及易损配件。

(10)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11)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外场设备维护应至少两人到场,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2、每日检查

运维人员至少每两小时(08:00-18:00)现场或远程查看一次监测数据,分析监测数据异常情况,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诊断和运行管理,内容包括:

(1)查看站点数据传输情况及监控平台系统在线情况。

(2)根据仪器运行状态参数判断仪器运行是否正常。

(3)发现运行数据有持续异常值时,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并做好相应记录,经共同讨论研判后决定是否派运维人员奔赴现场检查。

3、每周巡检

运维人员每周至少巡检大气预警站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主要工作包括站房基本功能检查、监测仪运行参数检查和维护等、安全检查和卫生打扫。

(1)站房和监控中心设备间基本功能及安全检查

运维人员进入站房和监控中心设备间后,应对内外环境及基本功能是否正常做出检查,并填写相关记录:

①门锁功能是否正常;

②照明系统是否正常;

③室内温湿度是否正常;

④有无漏水、破损现象;

⑤检查供电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应记录用电度数;

⑥检查排气扇是否正常运转、废气排放口管线等是否正常;

⑦检查文件(包括维护报表及操作手册)是否归定位;

⑧避雷及设备接地系统缆线固定是否牢固;

⑨站房外爬梯是否牢固,爬梯护栏有无生锈情况;

⑩站点周边有无新增或减少污染源;

?灭火器等安全设施是否在有效期内,压力是否正常。

(2)仪器设备功能参数检查及维护

运维人员应对各仪器设备参数进行检查

① 查看设备是否齐备,是否有丢失和损坏;检查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标准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标准气的消耗情况;检查各仪器的运行状况,保证系统运行顺畅;

② 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

③ 检查站点的通讯系统,保证站点与远程监控中心的连接正常,数据传输正常;

④ 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每周更换滤膜;

⑤ 对颗粒物的采样纸带或滤膜进行检查,如纸带即将用尽,及时进行更换;

⑥ 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分析仪进行零点及标点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手工校准;

⑦ 对气象仪器及能见度仪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⑧ 在冬、夏季节应注意站点房室内外温差,若温差较大,应及时改变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冷凝现象;

⑨ 检查站房和监控中心设备间UPS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⑩ 检查服务器前面板的液晶显示屏的内容,判断服务器状态是否正常,若服务器出现硬件故障,应第一时间进行故障排查,复杂的故障尽快通知服务器厂家维护人员上门维修。

3、每月工作内容

(1)清洗PM10 和PM2.5 切割器,检查易损部件是否正常,当出现AQI值大于等于200以上的重污染天气后,应在一周内清洗切割器。

(2)检查PM 10 和PM 2.5 监测仪、气态分析仪、动态校准仪流量,如果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检查仪器是否漏气。校准和检查PM 10 和PM 2.5 分析仪的温度、气压和时钟。

(3)检查仪器显示的数据和采集仪的数据之间的一致性。

(4)对数据进行备份。

(5)使用指北针或指南针核验气象参数监测仪指北是否无误(偏差超过15°需进行校准)。

(6)对监控中心服务器进行维护性重启,检查服务器硬件、平台软件是否存在问题。

5、每季度工作内容

(1)至少清洗一次采样总管及采样风机。

(2)对气态分析仪进行多点线性检查。

(3)对PM 10 和PM 2.5 进行标准膜检查或K0值检查,如果超过国家规范或说明书规定的限值,需要进行校准。

(4)检查外场设备的过滤装置、易损配件是否需要更换。

6、每半年工作内容

(1)检查PM 10 和PM 2.5 分析仪相对湿度、温度传感器和动态加热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2)对动态校准仪流量进行20点检查,必要时校准,对零气性能进行检查;

(3)每半年使用原厂校准设备校准能见度分析仪,并提交校准报告

7、每年工作内容

(1)对所有的仪器进行预防性维护,按说明书的要求更换备件。

(2)更换所有泵组件(易损件)。

8、其他要求

(1)每周所更换的气态污染物分析仪滤膜,材料必须为聚四氟乙烯材质;颗粒物滤带应使用原厂滤带,使用后的滤膜和滤带必须记录更换时间,留存备查。

(2)严禁擅自改变采样管路连接方式和更改仪器参数设置。

9、故障设备维修

(1)运维方应建立仪器设备档案,记录其运行、维护、维修及更换状况。

(2)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对于在现场能够明确诊断,并可由简单更换零部件解决的问题,如电磁阀控制失灵、泵膜破损、气路堵塞、灯源老化等,应立即在现场进行检修并解决问题。如现场不能修复,必须在故障发现10天内使用备用新设备替换,并对新安装的仪器进行校准、标定,完成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检查,保证大气预警站系统的持续运行及数据的连续性、有效性。详细记录故障现象与发生时段,并及时报告。

(3)运维方应建立仪器使用、维护、维修档案,记录仪器使用情况、故障现象、维修过程、更换备件情况等,并填写仪器维护、维修报告表于5个工作日后上报。

(五)质量控制与管理要求

运维方需认真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做好相应记录。

1、量值溯源要求

(1)运维方需配备标准气体,所使用的标准气体须为国家环保部标样或国家标物中心生产的一级有证标准物质。另外,当钢瓶压力低于150PSIG(1.0MPa)时,标准停止使用。标准气体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2)运维方应每半年对站点所用的零气发生器进行核查,性能指标应符合要求。运维方所用的流量检查设备每年应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定。

(3)站房内所用温、湿度传感器、气压传感器等应与经过计量部门检定的温湿度计,压力计进行比对,偏差超过±2℃或5%应进行校准或更换。

2、日常校准要求

(1)每月进行一次精密度检查(使用上月平均浓度),每季度进行一次准确度检查(量程范围内5-6个点),并做好相关记录于5个工作日后上报。

(2)PM 10 和PM 2.5 设备每月进行一次流量校准,每季度进行一次膜片校准,和检漏检查,每次更换纸带后,应检查仪器的采样流量。在清洗或更换采样管和流量传感器后也应进行检漏和流量检查,并做好相关校准记录并将校准报告及相关参数于5个工作日后上报。

(3)每季度对仪器设备进行1次多点线性校准,测试数据的线性度应在0.99-1.01之间;仪器进行维修或更换关键零部件后,对仪器进行1次多点校准。并做好校准报告于5个工作日后上报。

3、仪器设备检查

每半年对动态校准设备进行流量、压力检查和检漏检查,对温度、流量、压力等气象参数仪器进行相应测试审核,并填写校准报告于5个工作日后上报。

4、异常数据的审核与检验

运维方应对监测数据异常值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如属于系统或仪器故障,应在48小时内处理并上报。

5、质控审核

每年进行1次质控审核,审核对象包括所有监测仪器设备。

6、记录上报

各种技术与质量文件均保持现行有效,可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或修订,巡检记录、维修记录、日常检查与监督抽查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记录均须按要求进行填写,每年进行整理归档、上报。

(六)监督考核

1、运维单位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

2、运维期间禁止出现调整数据、修改参数、改动设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3、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运维管理和质控考核,对达不到运维要求或违规操作的,可以取消运维资格。

(1)考核时段内监测项目有效数据量应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

(2)每季度由管理部门组织对运维成交单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填写考核表。

三、采购预算:叁佰贰拾玖万元整(¥3290000.00)

四、合格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CA办理

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二)登录报名

2.1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 ― “供应商”绿色按钮登录后进行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函,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供应商报名以新系统解密为准,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在新系统报名的,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

2.2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三)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谈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谈判、磋商)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推送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招标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五)保证金。供应商携带本票、汇票至投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代理机构或公证处,保证金收退按照《关于苏州市级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收退事宜的指导意见》(苏财购字〔2016〕17号)及后续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6月3日13:00-13:30止(北京时间)

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3日13:30整(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6月3日13: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凌、卞玥霏

联系电话/传真:(0512)67276332/67318285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总官堂路288号耀盛大厦909室

2、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天权

联系电话:(0512)67704740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郭新东路尹山湖经济服务中心

九、关于质疑的相关要求:

质疑接收人: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部:卞玥霏

质疑接收方式:现场或邮寄

质疑联系电话:(0512)67276332

质疑要求: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政府采购监管电话:66565137

十一、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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