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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警局营区监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5-15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江苏海警局营区监控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YZB-200420

 

受采购人江苏海警局 的委托,代理机构江苏鸿信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就该“江苏海警局营区监控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符合相关资格要求和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江苏海警局营区监控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HXYZB-200420

1.3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行固定价格总承包方式即完成交钥匙工程,“江苏海警局营区监控采购招标”项目包括:启东、如东、通州、海安、东台、大丰、亭湖、滨海、响水、灌南、连云、赣榆工作站的营区监控采购及安装等相关服务,直至达到合同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

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选择其中一部分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条件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如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资格条件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之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必须具有 “电子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提供资质证书等有关证明资料)

3.2.2 质量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提供产品的机型或型号具有在本行业内的先进性和高技术水平,并为全新的产品。(提供投标产品样本等有关证明资料)

(2)国家实行生产许可和强制认证的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和认证证书。(提供制造商生产许可和认证证书或投标人承诺书等有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承诺以及售后服务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部门或其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或劳务关系等有关证明材料资料)

3.2.3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经济实力。(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关证明资料)

3.2.4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必须具有类似监控系统项目的实施经验。(提供2017年3月31日以后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2.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6 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任用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相关证书和拟任用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的社保部门或其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或劳务关系等有关证明材料资料)

3.2.7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将本采购项目进行分包。

(2)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投标不划分标段(分包),投标人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投标,不得选择其中一部分投标。

【说明】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承诺书要求原件之外,其他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评标办法和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综合因素评标法,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玖万叁仟肆佰元整(¥493400.00),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5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21日截止,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江苏鸿信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111号洪宇商务中心203室)。

(3)方式:纸质文本和电子版(以纸质文本为准)。

(4)售价: 500 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包加收100元快递费。代理机构将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机构概不负责。

(5)其它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并加盖公章的复印或传真件及“U”盘或电子邮箱。

6 、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6.1开始时间: 2020 年 6 月 12 日 13 时 00 分。

截止时间: 2020 年 6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

接收地点:江苏海警局(南京市鼓楼区锦江路)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开标信息

7.1时间: 2020 年 6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

7.2地点: 江苏海警局(南京市鼓楼区锦江路)。

7.3评标: 江苏海警局(南京市鼓楼区锦江路)。

7.4其他事项:无

8 、投标保证金

8.1金额: 伍仟元人民币(¥5000)。

8.2收取:投标人最迟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拨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同时将汇款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与银行开户证明单独用小信封,并完整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后与投标文件同时密封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江苏鸿信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杭州银行南京软件大道支行

银行帐号: 3201040160000507371

9 、诚信档案管理

9.1依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投标人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9.2投标人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9.2.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9.2.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投标人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投标人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9.3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9.4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投标人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10 、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江苏鸿信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111号洪宇商务中心203室

邮政编码:210000

联 系 人:王悦

电 话:025-84503096

电子信箱:1932635182@qq.com

手 机:13851785390

 

采 购 人:江苏海警局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锦江路

电 话:025-68735891

手 机:17512595326

联 系 人:孙助理

电子信箱: 1481066610@qq.com

11. 实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1.1本项目招标执行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扶持政策。

11.2本项目招标执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

11.3本项目招标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1.4本项目招标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提供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12 、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与以下媒体发布: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szbtb.com )

江苏政府采购( http://www.ccgp-jiangsu.gov.cn )

 

(招标采购单位)江苏鸿信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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