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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二层党委会议室视频会议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05-15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区级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二层党委会议室视频会议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5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X-2020-069(房财政采[2020]118号)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二层党委会议室视频会议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 215.79929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215.79929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完成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二层党委会议室视频会议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设备购置。结合采购人的工作时间安排,保证2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送货、安装及调试工作,达到验收合格投入试运行标准。 保证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与 现有MCU实现无缝对接。详细采购内容见公告附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采购人预留给中小企业预算金额64.74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预算金额38.84万元。各供应商在进行项目投标时注意该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5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房财采购[2020]15号)文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严格执行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 (3)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文件 相关规定,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 执 行 人 和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的 投 标 人 , 不 得 为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5月15日至2020年05月22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方式:

系统下载结合邮件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评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5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评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并按照“办事指南”中的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运维联系电话13552553972赵远),并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进行项目网上报名、下载文件并打印报名及文件下载截图。如供应商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首页“办事指南”进行办理。

(2)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凡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资料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发送至hongtong_dailibu @126.com,且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邮件发送后电话告知工作人员(17326856846),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获取磋商文件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及时查看邮件确认信息,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须将磋商文件费电汇或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本项目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网上报名,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办理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报名,并且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查报名材料合格后,获取磋商文件领取登记的供应商,才能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3)凡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查验合格后,方可查阅、购买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网上报名成功截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

联系方式:禹涛 010-81380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北京溥锐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巷内第四院

联系方式:杜娟 17326856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娟

电 话:  010-61377928/17326856846

 

竞争性磋商公告--视频会议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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