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立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仓市人民政府陆渡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其所需的电子警察租赁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单位:太仓市人民政府陆渡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编号:LB-TC-20-CGDL-21
三、项目名称:电子警察租赁项目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300万元。
服务期限:自设备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之日起3年。
本次各投标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参加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8:30—16:3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才可参加投标。
七、参加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苏州立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仓市城厢镇阳光美地花苑28幢商铺118室(东古路与通海路交叉口)。
八、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九、日程及地点安排:
1、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6月10日13:00~13:30
2、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13:30
3、开标时间:2020年6月10日13:30。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者,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苏州立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仓市城厢镇阳光美地花苑28幢商铺118室(东古路与通海路交叉口)。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立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晓娜,电话:13812929755
联系地址:苏州立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仓市城厢镇阳光美地花苑28幢商铺118室(东古路与通海路交叉口)
采购方联系人:陈洪源,联系电话:0512-53209258
十一、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RMB:60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苏州立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12460000000490596,开户行:华夏银行太仓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实行现场递交制度,投标供应商以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方式(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且在有效使用期内)按规定时间随同书面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当场退还。(特殊情况除外)。预中标单位的银行票据在中标后进帐时如发生被进帐银行退票等无法入帐的情况,则中标无效。
十二、纸本投标文件份数:一正四副。
十三、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十四、中标服务费
中标单位须按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的规定以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5000~10000万元0.2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由中标方支付至我公司帐户(苏州立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32201997336051519269 开户行:太仓建行营业部)。
苏州立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