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梨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小间距大屏幕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梨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小间距大屏幕系统”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响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梨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小间距大屏幕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0773-2041GNJLHWCS1039
二、采购内容:
2.1采购明细:
包号序号货物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规格说明
11小间距等18m3像素点间距:1.66mm;等详见磋商文件技术部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16:00前。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有兴趣的合格的供应商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4.1有兴趣的投标人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411074714@qq.com邮箱;
4.1.1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4.1.2营业执照副本;
4.1.3标书款汇款凭证(汇款人姓名须与被授权人姓名一致)。
4.2请在“邮件标题”中写明所要购买的项目编号及单位名称(例:如购买本项目,邮件标题为0773-2041GNJLHWCS1039××公司),同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1)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全称3)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4)联系地址。
4.3、收款信息:
马守明
招商银行长春分行6214834310976239
发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20年05月18日至2020年05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至16:0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所有响应文件都应附有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0.91万元。磋商保证金与首次报价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响应文件之外,磋商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纳,已到账时间为准。并将电汇凭证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到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六、兹定于2020年05月2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响应文件开启。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出席响应文件开启仪式。
七、采购预算额度:人民币45.575万元,超出该价格的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绝。
八、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财经报网
采购代理机构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任浩
联系方式:0431-81150785、17743469017
采购人:梨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方式:1854341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