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 淮安市淮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采购项目名称:淮安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淮安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
二、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项目实施背景
应急广播体系是指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与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危机时,为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伤亡,提供一种迅速快捷的讯息传输通道,将损失降到最低的一种公共应急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2号),通知指出,《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已经得到国务院的同意,现下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作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应急广播也在《规划》中被提出,并作出明确要求。各地必须按时完成应急广播平台建设任务, 健全传输覆盖网络, 布置应急广播终端, 建成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综合覆盖的区级应急广播体系,实现完整的应急广播功能,为当地群众及时、有效地提供 灾害预警应急广播、政策政务信息发布等服务。
2、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淮安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建设1个区级平台、16个镇级平台、335个村平台、1675个应急终端(1675台收扩机,3350个大喇叭),供应商提供1条区级平台专线、16条镇级平台专线、335条村级平台专线和1340条终端设备管理专线。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78号)文件要求,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必须依托广播电视现有基础设施,建设省、市、县、乡镇、村五级贯通的全省应急广播系统。
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在技术上必须采用无线和有线相结合,互为备份的应急传输模式,其中:
1、有线方式必须依托数字电视网络采用【DVB-C】传输,目前在淮安区区域只有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淮安区分公司具备数字电视广播信号的合法传输资质。
2、应急广播的日常播出和应急播出必须全部采用国家统一的加密播出和传输体系,同时实现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即将建成的应急广播市级平台的加密对接,再通过省市平台对接实现全省联动发布。
综上所述,淮安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具备唯一性,应当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淮安区分公司采购。
四、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413万元整。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淮安区分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镇淮楼东路139号
六、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2020年5月14日下午14:30举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专家论证,具体论证意见如下:
“1.应急广播的基础实施按淮文旅发﹝2020﹞21号,只有该公司具有;2.考虑到应急能力及传输保密安全,考虑由该公司集成具有合理性;3.该项目是在原有五级应急广播系统上的扩展,具有唯一性。专家组成员一致推荐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荀 光 |
淮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潘守伟 |
淮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戴爱国 |
无(淮安市科协退休) |
张海军 |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陈宗路 |
淮安市计量测试所 |
朱 宏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 |
曹宝华 |
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 |
七、公示的期限
本公示期自2020年5月20日起至2020年5月27日17:30,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5月27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向淮安区财政局、采购人反映。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淮安市淮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金强
联系电话:18052392008
实施机构: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63号
联系人:门佳璇
联系电话:0517-85189018
财政监管部门: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
联系人:史建飞
联系电话:0517-85939095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