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2020年列车运行状态显示装置等备件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的响应人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不含税价格报价,货期超过150天,报价视为无效。响应人参与报价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合同条款。
备注:请合格的响应人完成会员加盟后进行报价。
1.比价内容:2020年列车运行状态显示装置等备件采购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货物清单”;
项目流程如下:
(1)发布项目比价公告,接受潜在响应人澄清文件;
(2)若有澄清,则澄清完成后发布澄清公告,并再次接受潜在响应人澄清文件;
(3)发布报价公告,接受潜在响应人提交报价、比价保证金及资格审查材料;
(4)确定中价人并发布中价公示。
2. 公告时间、澄清时间、澄清方式:
公告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30日止;
澄清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30日 17∶00
澄清方式:网上澄清;
3.本公告仅接受澄清,各响应人如有澄清,请于本公告时间内登录城轨采购网填写澄清内容,澄清时不得上传与澄清无关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若发现有提交价格信息者,则其后续报价无效。澄清清单挂网时间(如有)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
4. 参与报价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城轨采购网会员,且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2)响应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报项目物资的制造或销售。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响应人有按本项目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
(4)响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产品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6)在本项目最终报价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被列入《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业主拒绝参与本项目的名单》。
5. 所有响应人须按要求提交以下资质审查资料,不得上传与资质审查无关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具体提交时间以报价公告要求的时间为准,资料上传要求见附件:资格审查文件上传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副本均可)(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正本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打印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内容,内容须涵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等(加盖公章);
(5)提交满足本项目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6.所有响应人须按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4000元。比价保证金必须由响应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报价无效。本次比价保证金的提交仅接受银行转账的方式。响应人按照报价公告发布后城轨采购网推送的银行账户缴纳比价保证金,具体提交时间见后续报价公告要求,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7. 合格响应人确定方法:正式报价公告发布后,所有响应人需按照报价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并解密成功、提交响应人资格审查材料及比价保证金,资格审查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响应人的要求,按照附件1《资格评审表》对各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响应人才能成为合格响应人。合格响应人不足3家,则视为本次比价失败。
8. 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合格响应人如有报价缺漏项按报价无效处理。
响应人需以澄清后的“货物清单”规定的型号规格进行报价,任何变更将视为缺漏项。但如果所有响应人对于某项都未报价,该项不作为缺漏项。响应人报价时须填写所报产品的品牌、型号等信息,对于清单中已有品牌物资,响应人均按照清单中已有的物资描述的品牌进行报价及填写此品牌及型号,若响应人填写的品牌及型号与清单已有的品牌及型号不一致时,以清单已有的品牌及型号为准签订合同;对于清单中无品牌的物资,响应人须填写所报价物资对应的品牌及型号,作为后续合同签订及到货验收的依据。要求品牌及型号信息填写完整,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9. 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1)本项目采取以下第①的比价方法:
①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响应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2)若清单中同样物资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报价时,以最低报价作为评审价,合同签订时以最低报价作为合同价签订。
10. 比价保证金的退还:未中价响应人的比价保证金,将在本项目比价结束后予以原路退还;中价响应人的比价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予以原路退还。如在退还比价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比价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
11.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将按照我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资源服务中心供应商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没收比价保证金。除此之外,如响应人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比价保证金数额的,响应人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补偿:
(1)解密报价后响应人提出撤回或撤销报价或放弃中价资格或对报价提出实质性修改;
(2)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
(3)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4)经查实响应人所提交资料弄虚作假的;
(5)串通参与网上比价相关行为的,如不同响应人的报价文件用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的。
12. 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三中价候选人均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比价失败,业主须重新组织比价。
13. 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若参与报价则视为响应此报价有效期。
14. 本公告同时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www.gzmtr.com”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各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5. 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16.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17. 潜在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截止时间前向业主书面提出。
(1)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源服务中心采购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8310698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1号赤沙车辆段6号楼;
(2)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源服务中心党群综合部;
投诉受理电话:(020)83158395;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36楼。
业主联系方式
业 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1号广州地铁资源服务中心
电 话:(020)83154942
邮 编:510308
联 系 人: 游工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具体附件请登录城轨采购网查阅,链接地址:https://www.mtrmart.com/Purchase/Notice/Detail?Id=9e14787a-c7f5-4c67-bb1c-bd64377b7d6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