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新校区舞台栅顶钢结构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政采主管部门)下达的鄂采计[2020]-05374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受北京东方华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新校区舞台栅顶钢结构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GXTC-CZ-A-2013033)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新校区舞台栅顶钢结构项目(第三次)
预算编号:鄂采计[2020]-05374号
最高限价:661423.11元。
三、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丰山村、刘古塘村
采购范围:栅顶钢结构深化设计、工程施工。本工程招标图纸中所有需施工的内容及深化设计产生的内容。中标人需根据江苏时代出具的钢结构设计草图进行深化设计出具正式施工图,并经各方会审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工期:自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及工程施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现行各项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规定。
四、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了磋商文件。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七、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1日(每日9:00-12:00,14: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填写完成的文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电子信箱 1275417383@qq.com ,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 )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次日起3个工作日。
九、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5日14时30分;
磋商时间:为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和磋商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A座16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号会议室。
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北京东方华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金家村288号院华信大厦
联 系 人: 王强
电 话:027-61863533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A座16楼
联 系 人:张朗、胡红霞 、毕洋
电 话:027-87235209
电子信箱: 1275417383@qq.com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