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淮安生态新城社会事业局舞台等设备(HAZC-2020040121)项目作如下澄清:
工程文件初步评审参数中的无效标条款和纸质文件第二章“五、开标及评标”中20.2.5条的无效条款不一致,现以纸质文件为准。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