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6-24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M2020_007102_000077-JH001-XM001
项目名称:太阳能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太阳能电子警察设备
数量:200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启用不少于100套太阳能电子警察设备用于执法,4个月内完成全部200套设备的启用工作(启用前需完成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以及联调达到执法标准、第三方检测等工作),具备初验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6-03 至 2020-06-10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方式:
因疫情特殊时期,为减少接触,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将需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及汇款底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hczb102@163.com,同时在邮件主题注明“ XXX项目-XXX公司报名”,并在邮件中填写开票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
标书费汇款账户:
开户名: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北京西客站支行
账号:1100 1028 0000 5300 6877
行号:1051 0000 9047(102800)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6-24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层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联系方式:张文文,68398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联系方式: 姚冲、姚钰春、张书玲、何明刚,010-63509799-8030、8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冲、姚钰春、张书玲、何明刚
电 话: 010-63509799-8030、8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