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受 长春铁路运输法院 委托,拟对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审判法庭及附属用房大中修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2020Z037(TJ01)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00511]-1096号
2.采购项目名称: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审判法庭及附属用房大中修项目
3.采购人:长春铁路运输法院
4.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采购预算金额153.07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1.本项目共2个标段,工程范围: 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审判法庭及附属用房装修改造及智慧法院系统工程, 详见<标段划分表>及磋商文件第五章。
标段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总金额(万元) |
备注 |
第一标段 |
装修工程 |
审判法庭及附属用房装修改造 |
81.07 |
详细图纸、清单及技术参数见第五章 |
第二标段 |
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
智慧法院系统工程 |
72.00 |
注: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磋商。
2.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北人民大街与庆丰路交汇处。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申请磋商企业自有人员。
5、项目管理团队要求:拟派出的管理机构人员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第三、四章。
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响应文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资金运转正常、无亏损(新成立公司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年末的审计报告 )。
7、根据采购项目不同标段提出的要求:
第一标段:①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与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信息的真伪由磋商小组通过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
②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并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章的承诺函。
第二标段:①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含省级)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②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方案及提供的相关人员资质证书、社保证明、身份证或居住证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项目经理或高级项目经理资质需提供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网站资质查询结果窗口截图,磋商现场提供证书原件备查;③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采购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磋商,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0年6月3 日至2020年6月9日08:30-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 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供应商取得CA 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 登录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9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4、凡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5、 为防止疫情期间人员聚集,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自觉排队并保持安全距离,遵守现场秩序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 月16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负一楼投标文件收取专区(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6月16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四平路238号
联系人:李想
电话:0431-8117530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431-8253517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