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东平(2020)0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138608174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 1386081746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育新路学府花园3B-100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包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最高限价( 万元 ) |
1 |
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
国标国产 |
详见第二部分“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
批 |
1 |
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 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7.7798万元 |
说明 |
1. 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人的的投标总价应包含产品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验收、人员培训、检验、保修、税金、以及安装所需的所有耗材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4 、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
(一)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中外合资企业或外资企业的除外)。
(1)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担保函(“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供应商授权代理人代理事项承诺书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⑦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说明)函。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4)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售时间:2020年06月05日2020年06月11日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4日15:30
开标地点:东山县西埔镇通港路2栋1号楼
邮编:363499 电话:13860817462 传真:/
联系人:小吴 电子信箱:83560424@qq.com
报名和招标文件购买事宜联系人:小何15060561233
报名地址:东山县西埔镇育新路学府花园3B-100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中外合资企业或外资企业的除外)。(1)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担保函(“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供应商授权代理人代理事项承诺书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⑦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说明)函。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4)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77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5日 08:00至2020年06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山县西埔镇育新路学府花园3B-1005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和招标文件购买事宜联系人:小何15060561233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6月24日 15:30
五、开标时间: 2020年06月24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东山县西埔镇通港路2栋1号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