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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公安局办公基地消防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0-06-11 来源:四川政府市级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公安局办公基地消防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 511001202000014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内江市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6-11 08:53
采购人 四川省内江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联系方式:吕先生,0832-229213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大同街62号,联系方式:陈女士,0832-2035990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832-2035990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8)供应商需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四川省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②供应商为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③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①具有商业信誉证明材料:可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 2018或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也可提供2019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2020年以来新成立的,可提供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公司组织架构、办公设备及相关专业人员名单证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①提供2019 年以来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凭证;②2020年以来注册的公司可提供书面承诺函;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 年的从成立起开始承诺。7、提供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四川省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①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盖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11、提供已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凭证复印件;12、①提供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②也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以采购文件发售之日的前三年的信用记录,提供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证明材料及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承诺函提供原件/查询证明材料提供查询截图盖单位公章)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20-06-11 08:3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20-06-17 18: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1)现场获取(2)线上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内江市市中区大同街62号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楼招标二部
磋商文件售价(元) 3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内江市市中区大同街62号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楼招标二部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06-24 09:0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06-24 09: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内江市市中区大同街 62 号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五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6-24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内江市市中区大同街 62 号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五楼开标室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根据川财采〔2020〕28 号文规定,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预算金额(元) 872329
采购品目名称 装修工程
行业划分 E47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内江市公安局办公基地消防改造工程,位于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主要内容为火灾报警系统改造、通风系统改造、室内消火栓系统改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它补充事宜 一、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限:磋商文件自2020年06月11日至2020年06月17日08:3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在内江市市中区大同街62号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楼招标二部获取。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线上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571733195@qq.com: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②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报名资料经代理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以邮件方式回复资料审核情况。获取磋商文件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方可交纳磋商文件资料费,交纳方式如下: 转账方式:公对公转账; 收款单位: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江中兴支行 银行账号:126 666 058 758 (注:汇款时请备注好项目名称,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发送到571733195@qq.com,款到指定账户且报名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且开具收据)。 3、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备注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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