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新四军纪念馆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新四军纪念馆智能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新四军纪念馆智能化工程
1.2标书编号:YCCG-2006-06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2.1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四军纪念馆智能化工程(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机房工程、大数据灾备云系统、综合管线系统、纪念馆展示系统、电子票务门禁系统、出入口测温及办公门禁改造、大数据灾备云运营商托管服务、运用机房托管及线路搭建、信号塔建设)的施工、设备供货(含包装、运输及其保险)、安装、调试(含运行调试费用)、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维修保养等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项目需求,采购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51万元。
2.3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51 万元。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同时做好与本工程总承包单位及各专业承包单位的配合和协调工作,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2.5质量要求: 达国家合格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和被联合单位均需提供上述材料。
3.2其他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运营商且具有第五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许可证,或具有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改造、经营、维护和管理业务的四大网络运营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在盐城地区的市级分(支)公司。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3.3.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只能是一家智能化工程资质企业和一家运营商,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有智能化工程资质企业。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
③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4.2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3其他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7月2日9:00-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2日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四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7月2日9:30
开标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四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杨勇,联系电话:0515-88335916;
采购人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建军东路159号,新四军纪念馆内。邮政编码: 224001;
(二)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倪兆霞,联系电话:0515-69083502;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2、506、508室,邮政编码:224001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根据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号(329009001018010234657)转(汇)入,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汇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投标人需认真核对投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账户信息,正确操作,开标时须提供网上汇款相关凭证。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
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收退保证金财务咨询电话:0515-69083518,66883518,86663182
新四军纪念馆
2020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