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依据 景购 2020B000339647 采购计划,对其所需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文件编号: JXHTJDZ20006 号
二、采购内容
项目内容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即最高限价(元) |
技术参数 |
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违法鸣笛自动抓拍系统采购项目 |
道路交通违规检测记录探头 |
2 |
套 |
727000 |
详见磋商文件 |
环保摄像机 |
2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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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机 |
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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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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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光灯 |
3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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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及系统功能 |
2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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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线铺设 |
2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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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及安装调试 |
2 |
项 |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1)单位同一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从 2020 年 6 月 16 日至 2020 年 6 月 22 日 (办公时间内)到景德镇市昌江大道方兴大厦2号楼1202室(西客站对面)江西宏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2.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的原色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①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4. 已报名的供应商,若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应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三日前书面递交放弃函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
五、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和磋商开始时间: 2020 年 7 月 1 日 10:00 (北京时间)
2. 磋商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南新区景兴大道与纬二路交界处(新四馆大楼))开标室。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宏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景德镇市昌江大道方兴大厦2号楼1202室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王女士
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98--8510808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 采购人名称: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3.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979855683
九、政府采购监督单位联系方式
1.监督单位:景德镇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2.监督单位联系人:杨先生
3.监督单位联系电话:0798—8283706
江西宏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