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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关于松陵街道集成指挥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0-06-15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受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拟采购的松陵街道集成指挥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TMD2020-WJ-G-011

二、招标内容:松陵街道集成指挥中心项目

1、项目概述:

1.1建设背景

根据吴江区委办公室、吴江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吴办发〔2020〕13号)《苏州市吴江区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改革方案》相关文件精神,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建设松陵街道集成指挥中心。

在指挥中心搭建显示、音响、广播控制、中控等功能单元以及相应的配套环境设施并通过中心内部安全可靠合理的网络规划连接形成整体指挥中心系统,项目实施单位须与区委编办、区委组织部、松陵街道、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水务系统)、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委、区党政办(党政网)、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管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医保局、公积金中心吴江分中心、区残联、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应急广播平台)、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吴江生态环境局、区委政法委、区联动指挥中心、区交通运输局等文件中相关单位信息化平台进行对接,通过安全可靠的对接方式和安全可靠的专线网络传输(党政网、应急广播、水利系统)将各单位的相关信息接入指挥中心。

项目最终实现简约高效的基层服务及管理平台,实现审批服务一窗口、健全综合执法一队伍、实现基层治理一网格、构建指挥调度一中心、推动资源整合重心下沉几方面将各单位接入信息进行规划整合,统一在指挥中心显示单元中进行清晰明了、符合文件要求的综合展示和部分控制。集成指挥中心相应配套环境设施规划须充分体现项目整体建设目的,做到美观、整洁、布局合理、满足参观等要求。项目需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统筹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合理划分事权,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相关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向基层集中,确保基层有人有物有权办事,为推进松陵街道高质量发展、为全区打造“创新湖区”、建设“乐居之城”提供松陵街道的资源支撑。

三、招标要求

合格投标单位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报名及获取信息: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19日。

2、各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使用CA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技术咨询人员: 朱工 qq:578897795 点击这里给578897795发消息 电话:18896522920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激活CA,激活时选择相应用户类型;

(2)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激活CA,激活时选择相应用户类型。

CA办理咨询电话:

国信CA: 400-025-1010、025-96010

CFCA:18550096817 0512-81876166
3、报名流程:
(一)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的“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二)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CA证书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
(三)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至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四)文件获取。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电子采购文件,所有采购文件将自动推送至“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报名供应商自行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中或者从“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确实无法上网公告的资料,代理机构应无偿发放给供应商,不作领取登记。

(五)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投标时应至开标(或谈判等)现场。代理机构需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选定开标(或谈判等)项目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供应商若参与绿化、保洁、物业、电梯、家具5大类已实行网上开评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或谈判等)时,代理机构通过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采购文件解密。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7月3日13:00~13: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3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4、接收人: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7月3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因本次项目属于民生项目,故急需完成采购。

3、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2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事先下载并填写《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采购文件附表,加盖响应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3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事先下载并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4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5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网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试用)》。

4.质疑要求:

4.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4.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存在质疑的,须一次性提出质疑事项。

4.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或邮寄接收。

4.4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吴苏玲

4.5联系电话:15050455011

4.6通讯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八、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三份

九、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零壹万元整(¥1010000.00)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办事处院内

联系人:谭融

联系电话:0512-60903371

采购代理机构(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联系人:叶韵、高飞、吴苏玲、李文祥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 传真:65231143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3、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4、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十二、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十三、公示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四、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398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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