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阳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宜丰县2020年旅游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阳乐-YF2020-007)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宜丰县2020年旅游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阳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07月07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阳乐-YF2020-007
项目名称:宜丰县2020年旅游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0万元
采购需求:(1)宜丰旅游宣传片带文案解说版成片6分钟;(2)宜丰旅游宣传片纯音乐版-3分钟;(3)宜丰旅游宣传片-篇章30s短视频版本5条,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06月17日 至 2020年06月23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宜丰县福隆花苑18号
方式:拟竞标人可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将本公告中“特别提醒”(①至⑥)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的扫描件(须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 jiangxiyangle@163.com 邮箱进行报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到江西省阳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核对报名资料并领取报名回执单(本项目同时接受现场报名),磋商文件通过邮箱发送,已报名的供应商,放弃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未参加报名或逾期报名者投标无效。
磋商文件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7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20年07月07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本项目的其它要求。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及报名:
①提供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 ②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③提供投标人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及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网上截图;④竞标人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⑤投标单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开标日前半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 ⑥投标人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日前半年的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投标时提供以上资料、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各投标人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单独装订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所列资质同时也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八、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 8000.00元 ,开标前一天下午16:30前到账,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应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开户名称: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耶溪支行;
帐号:14387201040008143;
保证金的退回: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丰县人民政府网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丰县人民政府网,江西省阳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
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后,发布磋商公告。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没收保证金,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丰县融媒体中心
地 址:宜丰县县城
联系方式:钟志强13870550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省阳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丰县福隆花苑18号
联系方式:陈晨 15879502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志强
电 话:13870550086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