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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公安局智能执法记录仪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2020-06-17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泰兴市公安局智能执法记录仪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江苏科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兴市公安局 的委托,对 泰兴市公安局智能执法记录仪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TXS20200522151

二、项目名称:泰兴市公安局智能执法记录仪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范围:

泰兴市公安局4G智能执法记录仪及配套应用软件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四、采购预算价、付款方式:

(1)采购预算价:2816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2)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质保期满后付清(无息)。

(3)工期:20日历天。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0617 日起, 2020623 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分到 1200 分,每日下午 1400 分到 1 8 : 0 0 时。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泰兴市星火路358号(泰兴市老行政审批中心斜对面江苏科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套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套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4、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4000元

缴纳账户户名:江苏科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22520104001551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新能源支行

缴纳方式:电汇、网银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9 时 00 分。

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泰兴市行政审批局三楼开标五室(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市体育中心向东2公里))。

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

十、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泰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 (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十 一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泰兴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江苏科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国庆中路6号 地 址:泰兴市星火路358号

邮 编:225400 邮 编: 225400

联系人:印军 联系 人:焦婷

电 话:0523-87955299 电 话: 13182239189

2020年6月16日

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和质疑,请与江苏科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附件:

投标确认函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202062818:00时 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视为放弃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邮件至411298487@qq.com;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5、参考格式:

投标确认函

泰兴市公安局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 泰兴市公安局智能执法记录仪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手 机: ,

传 真: ,

邮 箱: 。

日期: 年 月 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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