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智慧教学互动平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Z20-132-221A)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中医药大学 委托,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中医药大学智慧教学互动平台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智慧教学互动平台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Z20-132-221A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软件运维服务 |
天津中医药大学智慧教学互动平台服务 |
5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项目预算
52.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 (天津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显示“有效”字样,提供该网页截屏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6-18到 2020-06-28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电汇或直接购买(标书发售截止日16:00之前)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4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06-29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6-29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小姐
2.联系电话:022-8816194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鄱阳湖路1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老师:5959615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816194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电汇或直接购买(标书发售截止日16:00之前) 直接购买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电汇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和包号,并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ezhongzb1@163.com) 汇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康路支行(行号:105110052466) 账号:12001617401052500260 2.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10000元整。本项目仅接受公对公账户汇款,提交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 29日 9:30。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