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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博物院故宫之大高玄殿消防工程更正公告

2020-06-1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标讯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故宫之大高玄殿消防工程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采购单位 故宫博物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0年06月18日 17:04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17日 更正日期 2020年06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齐伟、况怡、徐静
项目联系电话 010-68798119/8105
采购单位 故宫博物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行健010-65214245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 号中国电工大厦7 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齐伟、况怡、徐静010-68798119/8105



项目名称:故宫之大高玄殿消防工程
项目编号:XDZC-GG20200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伟、况怡、徐静
项目联系电话:010-68798119/810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6月1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20年06月1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故宫之大高玄殿消防工程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372205d1e0172c14e7d323c5c

三、更正事项、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8日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8日14:00
六、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09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制定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
①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相应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评审时加1分。
②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相应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评审时加1分。
③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如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投标,须提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评审时加1分。

变更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9日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9日14:00
六、开标地点:北京上园饭店会议中心一层牡丹厅(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高粱桥斜街40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并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制定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并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
①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相应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评审时加1分。
②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相应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评审时加1分。
③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如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产品投标,须提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评审时加1分。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故宫博物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行健010-6521424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齐伟、况怡、徐静010-68798119/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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