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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城厢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城厢镇社会治安监控点位改造租赁服务购项目

2020-06-19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项目概况:

2020年城厢镇社会治安监控点位改造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太仓市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仓市郑和中路319号兰德东亭大厦808-809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 7月10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TCZX2020-G-014其中:

标段一编号:TCZX2020-G-014-1;

标段二编号:TCZX2020-G-014-2。

2. 项目名称:2020年城厢镇社会治安监控点位改造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其中:

标段一:2020年城厢镇社会治安监控点位改造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一;

标段二:2020年城厢镇社会治安监控点位改造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二。

3.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佰伍拾万元整(¥5,500,000.00)其中:

标段一: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万元整(¥3,200,000.00);

标段二: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万元整(¥2,300,000.00)。

4.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伍佰伍拾万元整(¥5,500,000.00)其中:

标段一: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万元整(¥3,200,000.00);

标段二: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万元整(¥2,300,000.00)。

5.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太仓市城厢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派出所社会面监控点位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其中标段一:计划租赁254个高清治安监控探头,并新增金仓湖派出所34个点位;标段二:计划租赁238个高清治安监控探头,其中:城中102个,城西100个,金仓湖36个。

6.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一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完成项目并通过验收,租赁服务期为自项目验收通过起三年, 标段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完成项目并通过验收,租赁服务期为自项目验收通过起三年。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提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必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料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3. 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外)。

4.4.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0年6月20日至2020年6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太仓市郑和中路319号兰德东亭大厦808-809室

3. 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有效报名材料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

3.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代理人(若有授权)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14:00整(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20年7月10日14:00整(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太仓市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太仓市郑和中路319号兰德东亭大厦809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1正4副。

2. 投标保证金:

2.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标段二: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帐户:太仓市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太仓陆渡支行

账 号:1102 2418 1910 0005 074

2.2. 投标保证金应以有效的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的形式在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当场缴纳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规定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的前提下,可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投标文件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响应处理。

3. 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应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该费用综合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收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0.8%,500-1000万元0.45%,1000-5000万元0.25%。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确认收费比例,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500元的,则中标服务费按人民币3500元计取。

帐户:太仓市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太仓陆渡支行

账 号:1102 2418 1910 0005 074

4. 发布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政府采购指定媒体。

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仓市城厢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太仓市太平南路76号

联系方式:王 琳 0512-5356455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太仓市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仓市郑和中路319号兰德东亭大厦808-809室

联系方式:顾益丹 联系电话:0512-82706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益丹 联系电话:0512-82706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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