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编号: SXJHCG-2020-N0076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二、 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标项 |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
01标 |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新媒体运营项目 |
¥100000 |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23日至 2020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时整;下午14:00-17:0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F-202-B(位于二楼东南角)获取,接受邮寄获取, 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
2、报名资料: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报名者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请在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随带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3、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报名联系电话:0575-85220681、15345752186。
6、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获取);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之后,还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在2020年7月14日16:30时之前获取,如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本公告截止日起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7月15日14:30时整以前将投标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F-202-B(位于二楼东南角)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允许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邮寄公司建议采用EMS或顺丰,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则作自动放弃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也允许采用现场递交,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7月15日14:30时整在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F-202-B(位于二楼东南角)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需出席开标会议。
八、 招标公告发布: http://zfcg.czt.zj.gov.cn
九、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F-202-B室];陈珊珊;联系电话:0575-88644488。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姚新琴0575-85081491
2、采购代理机构: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戴琦瑾 15345752186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
附件信息:
14.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