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人民法院智慧庭审二期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凤城市人民法院 委托,对 凤城市人民法院智慧庭审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H20-210000-2 8712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凤城市人民法院智慧庭审二期建设项目 |
1、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执行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
否 |
高清数字化法庭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庭审过程的录音录像、庭审显示与扩声、庭审举证、庭审信号控制、庭审信息展示、打印、刻录,对法院庭审管理,构成完整的、基于网络应用,支持庭审信息共享,满足上级法院对庭审的调阅、指导,使整个司法过程能够被记录、监督、向人民群众公开直播、点播,真正实现司法公开透明。 |
1套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66 6 ,00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1,666,000.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6 月 23 日 8:30 时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16:3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疫情期间,可将报名材料发到我公司邮箱, 并致电0415-3156799。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0 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递交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 年 7 月 14 日 13 :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街道立交新路13-19号 )。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6 月 23 日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凤城市人民法院地址:凤城市邓铁梅路79号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188378228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街道立交新路13-19号
项目联系人:卜晓蕾 联系电话:0415-3156799
传真:0415-3156799 邮箱地址:3085583277@qq.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新桥支行
账户名称: 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1131100000897
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