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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中心初级中学校园安防监控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0-06-28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中心初级中学的委托,就校园安防监控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校园安防监控设备项目

二、采购编号: YZ—ZFCG(2020)—038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及单位

预算金额(元)

1

校园安防监控设备项目

1批

880000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二)特定条件:投标人需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6月25日至2020年7月14日9:00时止。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3、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4 、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注: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必须为 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 -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因U盘损坏无法正常获取电子备份文件或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原因未能成功上传政采云系统的均作无效标处理,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20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其投标将被拒绝。

3、备份投标文件及送达方式:投标人应于2020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安排“甬行码”/“健康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泰康西路70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详见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相关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投标人另需准备纸制投标文件1套单独密封递交备用。

十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泰康西路70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详见电子显示屏)

3、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2020年7月15日10时00分前)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中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7月15日10时00分前)因政采云平台或代理机构问题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由代理机构使用以U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7月15日10时0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4、注意事项:鉴于近期“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建议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但需注意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准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中心初级中学

采购人地址:鄞州区首南街道句章东路1526号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顺风 0574-82833603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潘红阳 电话:0574-88225172 传真:0574-88225200

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联系人:郑燕蓉 联系电话:0574-89295894

十二、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发布的“财库[2019]9号”文件。

十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24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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