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李桥镇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顺义区复兴四街3号院北京金蝶软件园A座6层62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编号:ZSY-2020-ZC040
项目名称:李桥镇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712244.00元
最高限价:1712244.00元
采购需求:李桥镇镇域内监控系统维保服务。(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7个月(2020年8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域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
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四街3号院北京金蝶软件园A座6层628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元
备注:获取文件需提交的材料
(1)经办人办理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外)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7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四街3号院北京金蝶软件园A座6层62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2、发布公告平台: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顺义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4、开标要求
1)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委派一名被授权人代表进入递交投标文件现场,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听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2)投标人不得委派外埠进京(返京)隔离未满14天的人员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不得委派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人员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头二营村
联系方式:赵涛/010-89426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北京中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复兴四街3号院北京金蝶软件园A座6层628室
联系方式:王朋/010-56490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朋
电 话:010-5649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