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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及派出所情报指挥室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7-02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及派出所情报指挥室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MLWH-HD-2020-0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及派出所情报指挥室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冠锜大厦14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7月2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LWH-HD-2020-06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及派出所情报指挥室信息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67.5472万元
最高限价:367.547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49.3653 249.3653 视频监控设备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派出所情报指挥室信息化建设
第2包 118.1819 118.1819 视频监控设备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机关及派出所情报指挥室指挥调度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货物交付,6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7月01日2020年07月08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冠锜大厦14层
方式:(1)现场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冠锜大厦1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踏勘现场时间:2020年07月09日上午9:30,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111号(河东分局正门统一集合);逾期未进行现场踏勘的供应商,不再组织踏勘。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111号
联系方式:022-24162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冠锜大厦14层
联系方式:18202204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蕊
电 话:18202204102

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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