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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剧院加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三期)(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0-07-09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市级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大剧院加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三期)(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鉴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特殊时期,请将(1)报名单位对购买人出具的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公章);(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标书款汇款凭证截图;发至邮箱122596036@qq.com,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7-31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M2020_181202_000044-JH001-XM001(2)

项目名称:国家大剧院加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三期)(第二次)

预算金额:184.1431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84.1431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GXTC-C-20020039

北京政府采购管理服务平台项目编号:PXM2020_181202_000044-JH001-XM001(2)

项目名称:国家大剧院加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三期)(第二次)

预算金额:人民币184.143121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84.143121万元,超出最高限价金额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国家大剧院加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三期)项目的设备供货、安装、系统调试、程序编写、技术培训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

货物名称: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项目完成期限:2020年10月1日之前;

设备交货及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国家大剧院;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0月1日之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7-10 至 2020-07-17 ,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鉴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特殊时期,请将(1)报名单位对购买人出具的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公章);(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标书款汇款凭证截图;发至邮箱122596036@qq.com,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时间:2020年07月10日至2020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鉴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特殊时期,请将(1)报名单位对购买人出具的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公章);(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标书款汇款凭证截图;发至邮箱122596036@qq.com,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7-3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投标产品如为被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投标产品则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

5、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接收标书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号:30206098007189

7、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大剧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

联系方式:陈洋,010-66550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方式:张艳平,010-88354433-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平

电 话:  010-88354433-399

GXTC-C-20020039 招标公告(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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