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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张家湾镇创城公益广告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7-10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区级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张家湾镇创城公益广告制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招标部)或sjtzb168@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0BJ-TZ-HW0119

项目名称:张家湾镇创城公益广告制作项目

预算金额: 46.96245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46.96245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包括张家湾镇政府周边及京哈高速路以北,各村制作创城公益广告展板等内容。

(2)简要技术要求: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技术要求,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3)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镇里财政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所有产品不允许购买进口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2年质保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投标;
2.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的资格和信用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
(5)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6)《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8)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0日至2020年07月16日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招标部)或sjtzb168@163.com

方式:

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00710 日 至 20200716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地点: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招标部)

3.方式: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疫情期间,建议采用3.1方式,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3.1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凡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且需写明所报项目名称(标包号)及办事事项、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公告发布后开具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单位公司简介或公司章程(该简介或公司章程中应能明确说明投标人与其他公司之间母子公司关系及相关控股关系等,需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 PDF 格式发送至 sjtzb168@163.com ,且邮件内容需写明 项目名称、所报标段号、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及时查看邮件确认信息,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电汇或转账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到招标文件费后,将以邮寄形式发送招标文件。若没有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以免影响正常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3.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持3.1中要求的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到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08月0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三、公告期限

2020年07月10日至2020年07月16日(5个工作日)

四、其他

1.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部分30分,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50分等内容,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2.参加开标会的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开标流程承诺书”(见附件),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原件。

3.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

联系人:闫秀丽

联系方式:010-69573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

联系人:王伟、朱波

联系方式:010-89477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朱波

电话:010-8947758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

联系方式:闫秀丽 010-69573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

联系方式:王伟、朱波 010-89477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朱波

电 话:  010-8947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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