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0-07-10 21:08:05 来源: 本站原创
项目概况
温州市第四中学LED显示屏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0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第四中学的委托,就温州市第四中学LED显示屏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MZB2020107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温州市第四中学LED显示屏项目 |
1 |
项 |
35.7万元人民币 |
具体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4、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 ;
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6、提示:采购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7月20日 14:30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 2020年7月20日 14:30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投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须插入CA锁。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或解密未成功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提供备份投标文件。邮箱:516875482@qq.com。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4、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第四中学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222879
质疑答复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222879
2、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富春江路25号右3楼
联系人:齐先生、江先生
电 话: 15088550610、15088559846/0577-86668887
质疑答复人:林富强
联系电话:0577-8666888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35917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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