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服务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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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地址: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大道3777号(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 |
联系方式:06326619758(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 |
采购代理机构: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县(区)振兴南路74号 | |
联系方式:13563236992 | |
二、采购项目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服务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405202002000042 | |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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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11.5(万元) | |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基本情况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按照法(审管)明传[2016]25号《关于全面推动全国法院庭审直播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所有公开开庭的庭审原则上均通过互联网直播,各法院庭审公开平台与中国法庭庭审公开网实现自动对接。依托全国统一的庭审公开网,依法进行视频直播公开案件审理,将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种统一规范的视频直播不仅极大的提升司法透明力,使老百姓更加直观的了解法院,知悉案件审理过程,更是会极大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老百姓学法、懂法、守法,共同建设和谐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庭审公开网是全国法院统一庭审公开平台,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庭审公开网唯一建设运营单位,已完成全国3000余家的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的技术支持工作。2、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74号令规定,本项目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及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依照有关程序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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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名称: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大周路34号科创城B1号楼19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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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期限:2020年7月10日 至 2020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