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市精神病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Y-JLZB-2020-048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精神病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通化市精神病院。资金来源:其他(已落实),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通化市精神病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Y-JLZB-2020-048;
(3)采购内容:监控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人民币42万元;
(5)供货地点:通化市精神病院;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相关资质的代理商;
(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证明;
(4)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5)2019年7月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2019年7月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7)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8)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7日(每日的8:30-11:00、13: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通化市东昌区蓝爵国际小区10-1号门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各3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8月3日9时00分;开标地点:通化市东昌区蓝爵国际小区10-1号门市;
6、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00)。
7、本项目开标时间:2020年8月3日9时00分,地点:通化市东昌区蓝爵国际小区10-1号门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通化市精神病院
地址:通化市新站街欣荣路289号
联系人:刘院长
电话:13404500093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蓝爵国际小区10-1号门市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5943582618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