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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OBD终端数据采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0-07-16 来源:浙江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平阳县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OBD终端数据采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招标文件,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并于2020年7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线提交招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QZB-PYCG-2020071602

2、项目名称:平阳县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OBD终端数据采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 22万元

4、最高限价: 22万元

5、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1

平阳县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OBD终端数据采集

1

22

平阳县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OBD终端数据采集,详见招标文件。

22

 

6、合同履行期限:至质保期结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进场通知时间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及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7月16日-2020年7月29日上午09:30止

2、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售价:0元(免费)

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6、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7月29日  上午09:30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五、开启(开始解密时间)

时间:2020年7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八、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供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4、本项目开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

5 、本项目属分散采购项目,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负责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县分网上发布公告,提供开标评标场地,没有招标文件审核、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及合同履约监管的职能。对招标文件或开标评标过程有疑义的,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质疑;对质疑答复、合同履约不满意的,向监管部门平阳县财政局投诉。

6、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联系人:龚先生

联 系电 话: 0577-63186916

联系传真:0577-63186916

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点:温州市牛山北路牛山商务大厦9楼

联系人: 官先生

联系电话:15088585331

联系传真: 0577- 88113837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577- 63889763

传真: 0577- 63889959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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