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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监委正风反腐微视频项目磋商公告

2020-07-20 来源:西藏政府采购

四川福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部 采购人)委托,拟对 自治区纪委监委正风反腐微视频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藏财采[2020]0555

2.采购项目名称:自治区纪委监委正风反腐微视频项目

3.采购人: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部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福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560000.00元(大写:伍拾陆万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营业执照范围需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前为准,不符要求视为不合格投标人,资审时须出示原件审核。并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截图))。

(三)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供应商须将查询结果截图附于磋商响应文件中;

(二)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0年07月20日至2020年07月24日,09时30分至13时00分, 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建材交易中心C区282号 采购文件售卖处购买,逾期不售。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供应商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4.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850元/份 (招标文件以电子档形式发售(供应商需自带U盘拷至)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采购。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0 07 30 1 6 0 0分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 磋商地点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磋商地点: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建材交易中心C区282号

十、采购信息结果发布媒体:采购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部

通讯地址: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354905286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福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建材交易中心C区282号

联系人: 游先生

联系电话:18180080679

2020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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