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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建阿勒泰地区森林消防支队机关营区LED电子屏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7-2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公告

 

项目概况

营建阿勒泰地区森林消防支队机关营区LED电子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0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LTZFCG2020-171

项目名称:营建阿勒泰地区森林消防支队机关营区LED电子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 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营建LED电子大屏幕宣传灯箱、布设电线线路和开关、布设网线主机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其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相应履行项目的货物供货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3)投标人应当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打印查询结果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②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二)价格扣除办法:

①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提供投标人工商行政登记所在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文件;

③、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属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0日 至2020年07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0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报名须提供的原件证明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被委托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④供应商应当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打印查询结果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一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勒泰地区森林消防支队

地址:新疆阿勒泰市交通路

联系方式:王昊17611176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

联系方式:董园园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昊

电 话:  17611176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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