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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智慧污水零直排在线监测设备整体运维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0-07-21 来源:浙江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智慧污水零直排在线监测设备整体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MHCG-2020072001

项目名称:智慧污水零直排在线监测设备整体运维服务

预算金额(元):3998400

最高限价(元):3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智慧污水零直排在线监测设备整体运维服务 不限 3998400 1 包括智慧污水零直排在线监测设备供货及安装运维服务等(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1日至2020年08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方式:在线获取(潜在投标人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1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投标、开标

备注: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在线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解密须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办理。

3.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上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即后缀格式为.jmbs的加密标书,下同)”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均以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的联系方式为准,投标人必须保障其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有投标人自行承担。

5.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 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必须插入CA),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

2) 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5)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成功后才视作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温州市财政局出台《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通知》温财采〔2020〕1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utm=a0017.6ae5bcea.c758920.3.e16d87f05f4711ea941615355aed8f9f)“金融服务中心”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 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577-8680690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上美小区11幢1单元402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话:0577-88129902,13858866277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0577-86998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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