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经绍兴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YH2020- 07051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
01 |
污染源自动监控门禁视频系统采购项目 |
¥50000 |
¥0 |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总则。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八、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联系电话:0575-88776697。
5.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3)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页面中下载。
九、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投标文件制作、递交: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
十、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投标人应于2020年8月14日9:00时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8月14日9:00时整在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9/10号)开标室开标。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8月14日9:30时整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8月14日9:30时整前) 未按时解密的 , 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
十二、投标保证金 :无。
十三、 招标公告发布: http://zfcg.czt.zj.gov.cn 和http://ggb.sx.gov.cn
十四、本项目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9/10号);联系人:凌静;联系电话:0575-88776697;联系邮箱:869783475@qq.com。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绍兴市凤林西路151号1402室);联系人:应春兴;联系电话:0575-85209806。
十六、联系方式: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凌静 0575-88776697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许 光0575-89180238
十七、 其他:
参与绍兴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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